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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必须要书面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承揽合同必须要书面吗

承揽合同并不是必须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可以选择口头、书面等法律允许的任何形式,并不一定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建议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既便于取证,也更有利于守约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建议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既便于取证,也更有利于守约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承揽合同必须要书面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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