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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合同签业务的章是否具有效力

发布时间:  浏览: 104 次  来源:网络

一、客户合同签业务的章是否具有效力

客户合同签业务章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不满18签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不满18签的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如果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为有效合同;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4、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5、不满18签的合同,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一律是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权代理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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