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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呢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呢

以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一)借款合同(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三)融资租赁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

(五)委托监理合同;

(六)技术开发合同;

(七)技术转让合同。

(八)担保合同;

(九)土地承包合同;

(十)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专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十二)信托合同;

(十三)民用航空器买卖;

(十四)劳动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如下: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或抵押合同;

3.居住权合同;

4.地役权合同;

5.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6.借款合同;

7.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

8.融资租赁合同;

9.保理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

1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2.技术开发合同;

1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

14.物业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如下:

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予或抵押合同;

3、居住权合同;

4、地役权合同;

5、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6、借款合同;

7、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

8、融资租赁合同;

9、保理合同;

10、建设工程合同;

1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12、技术开发合同;

13、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

14、物业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呢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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