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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34 次  来源:网络

一、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赠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产赠与合同什么有法律效力

房产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并不禁止。但是经过公证的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请求交付。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转让(包括赠与)应当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但并未将办理变更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

因此,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产权不能转移,不能产生公示、公信及对抗第三人等物权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三、赠与合同的撤销民法典规定有哪些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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