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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

发布时间:  浏览: 147 次  来源:网络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

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具体如下:

1、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2、保险人同意承保。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保险合同的性质怎样

《保险法》第十

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由此可见,法律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为要式合同,即必须采取法律要求的形式(书面形式)才成立的合同。

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只有保险合同中记载的才有效。

反之,口头上的许诺,保单利益等是无效的。

所以,在拿到保险合同的第一时间,应该去确认书面合同是否与前期沟通确认的内容一致。

《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三、一般的合同怎么成立

合同的成立一般分为:自动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种形式。

(1)自动成立。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由于当事人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代表人签字,合同既告成立。它适用于当事人当面签订合同而又无须经批准的情况。

(2)确认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是我国对外贸易交往中习惯采用的协议方式。

在实践中,采用这种方式达成协议后,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不要求签定确认书,合同当事人就可以通过信件、电报、电传作出有关内容的承诺,达成协议时,合同即告成立;

二是一方当事人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只有在确认书各方交换签字后,合同方能成立。

(3)批准成立。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于获得批准时方能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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