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如何办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是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或者分立的规定。
二、一方当事人将合同丢失了如何办
双方合同有一方丢失了可以协商重新补签一个。亦可以通过媒体、报纸,进行公告,宣布该合同作废,与相对人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双方均承认合同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丢失,并没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需要寻找其他的证据,证明合同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如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12周岁的人其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
1.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如果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为有效合同;不经追认、同意的,为无效合同。
2.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其可以独立实施。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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