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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的期限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21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的期限有哪些

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的期限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约行为存在时开始计算。

所谓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期限,也就是因合同违约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对于违约合同纠纷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所以其期限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什么来承担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是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来定的,谁违约谁承担责任。

承包方的主要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按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规定偿还逾期违约金。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

2、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条款和规定给付逾期违约金。

《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三、合同违约责任赔偿标准有哪些

合同一方违约的,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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