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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09 次  来源:网络

一、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约定了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约定了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效。买卖合同需要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是何时

二手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一般是在付定金后或者付房款时。

一、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二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何时生效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

款以及相关条

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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