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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签补充合同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签补充合同

签订补充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遗漏了一些事项,需要事后补充完善;

二、合同的某些条款约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澄清、明确的;

三、修改、变更合同约定的事项、内容。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而且由于其签订时间在后,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哪些情况下合同是不可以转让的

合同不得转让的情形: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合同债权,雇佣、委托等合同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如某涉及具有特定人身份的权利或义务的,某特定的演员便不能将其演出的义务转让于他人;某具有抚恤金请求权的人,便不能将其权利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哪些条件下可以签无限期合同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发生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哪些情况下可以签补充合同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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