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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18 次  来源:网络

一、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合同不可再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可以确定合同无效的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是否无效,应当由人民法院来认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来认定。

行政机关作出的认定,当事人不服的,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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