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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诉讼时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20 次  来源:网络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诉讼时效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同时,海商法也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海商法》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存在诉讼时效吗

无效合同是没有诉讼时间的,因为无效合同本质上就是无效的,其无效的宣判是随时的,所谓的自始无效,就是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溯及既往,从合同成立之时就无效,双方并未基于合同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之间均不存在债权请求权,因此没有适用诉讼时效的基础。

同时诉讼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为准,而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以前,双方都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因此也不可能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合同约定诉讼时效有效吗

合同约定诉讼时效是无效的。

诉讼时效期限是不可以由双方约定的,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诉讼时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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