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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适用留置权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25 次  来源:网络

一、买卖合同适用留置权吗

买卖合同不适用留置权。

留置权为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但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留置权只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不适用留置这种担保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小产权买卖合同有效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小产权买卖合同有效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应作无效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买卖合同适用留置权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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