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哪个合同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因为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物业合同属于哪些类型的合同
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具有综合性或者复合性,既涉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也涉及环境卫生或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既涉及对物的管理,也涉及对人的管理。
2.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长期继续性合同。
物业服务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需要持续一定的时间,物业服务应当在服务期间内不间断地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人给付的范围单纯由时间决定,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属于集体合同。法定的主体依据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4.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三、订立合同的有效订立方式包括哪些
订立合同的有效方式主要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书面形式的表现。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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