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合同诈骗立案归谁管辖是正确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08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诈骗立案归谁管辖是正确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机关是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而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则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物。

2、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的,没有犯罪的故意,就不满足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就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三、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同时《刑法》第231条还规定了,如果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罪名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对于合同诈骗立案归谁管辖这个问题,答案是由犯罪地或者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公诉案件都是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判决三个阶段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