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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诈骗主体可以是单位吗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

合同诈骗罪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单位犯合同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无效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单纯的合同无效不会构成合同诈骗。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才会构成合同诈骗。

对于存在诈骗情形的合同,被诈骗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的,但主要申请撤销的时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欺诈之日起一年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诈骗吗

进行正常借款活动的时候,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就是有效的,不属于合同诈骗。

所以,借款本身是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的,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合同诈骗主体可以是单位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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