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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只签了一份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134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只签了一份是否有效

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

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公章签合同是否有效

公章签合同当然有效。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合同盖了公章后即视为一方单位对合同的认可。

而且法律规定,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时即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当然当事人约定了生效时间、生效条件,或者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批准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用假名签合同是否有效

对于签假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该行为的原因、目的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综合进行判断,而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在实践中,当事人选择签合同时用假名字可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如果这时候合同双方已经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签合同时用假名字是为了欺诈对方,有不正当的目的,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故意用假名字签订的合同,给受害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受害方可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给受害方造成损失的情况,除了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外,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还要追究合同诈骗罪,予以刑事处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只签了一份是否有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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