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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是否必须签合同

发布时间:  浏览: 136 次  来源:网络

一、采购是否必须签合同

采购必须签合同。采购合同是供方与分供方经协商一致,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约定签订的法律性文件,以此达成供需关系,合同双方都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建议签订书面合同,以避免口说无凭的情况发生。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电签合同是否有效

有。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并不是通过任何形式签订的电子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必须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以及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才能保证其合法有效。

在签署过程中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能被法律认可。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三、不签合同是否违法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缴纳社保费用、进行经济赔偿等;

2、如公司用工已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但是拒绝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如果公司用工已满一年的,但是拒绝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视为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不定期劳动合同。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要同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采购是否必须签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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