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委托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
一、委托事务要准确、详细约定。
二、委托合同期限要明确。
三、受托人损害赔偿要求明确。
四、委托合同报酬有明确约定支付时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订立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呢
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第一,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第二,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第三,情势变更原则。合同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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