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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形式有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22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订立形式有怎样的

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有:

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

2、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

3、口头形式;

4、其他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效力有什么形式

合同效力的种类具体如下:

第一,已经生效的合同;

第二,无效的合同,也就是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例如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

第三,可以撤销的合同,例如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下签订的合同;

第四,效力待定的合同,该合同要经过追认才能够具有法律的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不符合年龄的合同,或无权代理人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订立合同的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订立形式有怎样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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