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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浏览: 97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能源管理什么意思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将会影响八个重点高耗能行业,包括钢铁、水泥、冶金、焦炭、电石、煤炭、玻璃、电力行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二、承揽合同是什么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三、合同自动终止什么意思

合同自动终终止是指权利义务的履行停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出现了终止合同的法定的事由,当事人行使权利使合同关系消灭,国家不主动干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主要是对将来失其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只有某些被解除的合同溯及既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合同能源管理什么意思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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