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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需要去哪里解决?

发布时间:  浏览: 127 次  来源:网络

一、租赁合同纠纷需要去哪里解决?

租房遇到纠纷,如果双方僵持不下,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耽误时间、浪费精力不说,还没有结果,那到底租赁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解决呢

整体而言,房屋租赁纠纷处理主要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进行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所以在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在仲裁机构或是法院去解决。仲裁机构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临时选择。法院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

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做合同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房屋租赁订金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房屋租赁纠纷该找哪个部门去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解决。

另外,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处理办法有:首先经过双方协商解决。

调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仲裁。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

诉讼。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租赁合同纠纷需要去哪里解决?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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