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
1、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需要在收到法院寄送的、原告提交的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报警有用吗?
1、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报警一般没有用。
租房纠纷有肢体上的冲突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但是租房纠纷时属于民事的纠纷,一般不适合找国家公安机关,因为公安机关是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以及防止犯罪活动发生的。如果租房纠纷报警处理,一般会建议当事人整理好资料向法院起诉。
2、发生租房纠纷时,如果房东发现租客在租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可报警并解除租赁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则可以解除双方合同。
三、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包括承租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没有履行房屋修缮义务等。
1、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3、其他方面的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之后,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得知自己被起诉之后,若是想要答辩,需要在既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如果对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