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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133 次  来源:网络

一、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分别有以下几点: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担保的法律效应;买卖合同中的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法律也没有进行相关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网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网签合同即有效。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未办理网签、过户登记等手续不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网签合同的效力以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为前提。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合同满足下列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签订定金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定金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定金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定金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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