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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会不会具有效力?

发布时间:  浏览: 92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中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会不会具有效力?

具有效力。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分公司的本公司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达到合同顺利履行的目的。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民法典两个公司之间签订假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两个公司之间签订假合同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公司与个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会不会有效

公司与个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有效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公司和个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公司和个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承包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承包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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