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签了买卖合同对方一直不付款要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16 次  来源:网络

一、签了买卖合同对方一直不付款要如何办?

合同内容都会约定买卖行为的款项支付时间,逾期未支付的,属于违约,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这么做:

针对买方一直不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先与之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或提起仲裁,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款项的,可以请求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了一方拒不履行如何办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了,一方拒不履行的可以要求不履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房屋买卖协议签了后一方不履行如何办

房屋买卖协议签了后一方不履行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签了买卖合同对方一直不付款要如何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