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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协议有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  浏览: 98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终止协议有哪些内容

合同终止协议的内容有:协议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协议的涉及的标的;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终止协议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终止协议书范本

合同终止协议写明双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事由,且因合同产生的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即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合同补充协议是否算合同

合同补充协议算合同。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

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

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

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终止协议有哪些内容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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