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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46 次  来源:网络

一、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有何区别

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有以下区别:

签订表示是一种过程,是一系列行为的综合,而签定是一种结果,是一系列行为后产生的状态。

因此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合同,而不应该写成签定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使用假公章签订了合同如何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利用假公章签合同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采购合同签订的程序有哪些内容

1、业务员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一式三份,参与合同谈判,每笔业务发生时,联系客户将合同、订货单及调价协议一式三份原件邮寄到公司内勤,销售内勤汇总所有原件合同按公司下发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备案与审批手续后编号归档保存。组织会签;

2、部门经理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项操作规范。

3、生产副总协调与组织生产。

4、总工程师了解客户对当批次质量要求,监督并管理产品质量。

5、销售副总办负责审核运价、运量,合同的真实性、合同风险等有关条款。

6、总会计师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7、总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等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及最后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有何区别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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