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合同解除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  浏览: 126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解除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能否主张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解除后守约方仍然能否要求违约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单方解除合同不一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出现,或者出现法定能否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后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不是因为上述情况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则需要承担以违约责任,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

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否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否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否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解除合同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是因为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况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按照自己违约解除合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能否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否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否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否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合同解除能否主张违约责任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