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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发出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发布时间:  浏览: 100 次  来源:网络

一、怎样发出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符合下列条件发出的要约才能使合同成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合同成立就等于合同生效吗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为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3.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5.合同成立后效力处于悬空状态,能否生效要看合同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即效力待定的合同。

6.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也即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主体不存在合同成立吗

合同主体不存在该合同不成立。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怎样发出要约合同才能成立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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