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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0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什么?

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

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免责条款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合同免责协议的注意事项:

1、合同订立阶段。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

2、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3、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4、注意证据的保留。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分居协议是什么意义有什么

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分居协议的意义如下: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

2、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规避途径;

3、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的作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没有主合同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与原合同内容具有同样效力,如果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对其进行补充也就不存从合同,所以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根本就不会存在。

如果是主体合同存在但是尚未生效的,则补充合同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合同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补充合同效力待定,等主合同生效后才会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有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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