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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错了能不能修改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签错了能不能修改

合同签错了是可以修改的,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与对方协商一致,不能不能私自修改。如果对方不同意,则有可能不能承担因签错带来的不利后果。

如果合同错的离谱,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没签合同交了定金能不能退

没签合同交了定金是否可以退要看情况。交了定金但是未签订合同,定金是否退还,取决于双方未签订合同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致使不能不能实现签订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致使不能不能实现签订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定金的作用性质如下:

1、担保合同履行,属于债的担保。

2、证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对独立性。

3、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4、定金属于违约定金。

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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