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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合同成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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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的成立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成立的时间具体如下:

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于1月1号生效)

二、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分别是如何的

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一、存在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二、双方订立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三、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四、合同经过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合同生效的要件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如果合同约定了生效时间或者生效条件的,需要达到生效时间,或者满足生效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则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如下:

一、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同时期限届满。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

三、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如果原告的履行不适当时,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原告已为部分履行,依其情形,被告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四、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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