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改名了原来的合同还是不是有效
公司改名了原来的合同仍然是不是有效。公司更名并不会影响已经生效的合同效益,但通常都会另外重新订立新的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公司更名后,新订立的合同均以更名后的公司名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不一定是不是有效。分公司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就是是不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所以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反之如果超出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则是无效的,但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分公司没是不是有得到总公司的代理权、超越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或者代理权被终止、被限制后,仍然对外订立合同,善意的合同相对人是不是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是不是有代理权的,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该合同是不是有效,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1、被代理人,即总公司明知行为人,即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分公司持是不是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的;
3、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的;
4、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经终止或者已经限制了某些范围,但是并没是不是有及时通知让相对人知悉的。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是不是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是不是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司注销了还要履行合同的
公司注销还是需要履行合同的。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相应的合同可以做如下处理:
1、注销公司没是不是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要求承担合同责任。
2、注销公司已经通知注销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应先归还对外欠款或者对合同履行作出适当安排,否则债权人是不是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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