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合同 • 正文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

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二、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先前行为”(即已经完成的行为)不能作为所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约定了有违公序良俗的义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般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足以导致整个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则无论赠与合同所附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停止条件或者解除条件,赠与合同自始无效。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缔约之时的履行不能则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所附义务属于事实上的履行不能,赠与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如果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赠与合同亦可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赠与合同能撤销吗赠与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撤销的条件:

一、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二、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三、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