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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之间能否签订合同

发布时间:  浏览: 112 次  来源:网络

一、分公司之间能否签订合同

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那么分公司之间是能否签订销售合同的,一般都是对有独立的营业资格的情况下都是能否正常签订销售合同的,其认定就是在是否申请了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则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1、分公司能否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能否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能否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

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能否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能否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能否独立进行投标签订合同

分公司能否否独立投标签订合同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分公司一般是能否单独投标还有签订相关的合同,但是必须要以总公司的名义来进行投标,而且还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才能否签订合同,在确认之后还需要总公司进行盖章。

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合同,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能否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能否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招标法》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能否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劳务公司没资质能否签合同

劳务公司没资质是不能否签订具有法律效用的合同的。虽然现行《建筑法》对劳务分包的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分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能否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对于分公司之间能否签订合同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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