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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浏览: 124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效力待定是什么意思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产要件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适用是什么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是什么

下列情形下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或者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些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无权处分人因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合同。

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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