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拟单被骗应该怎样退款
诈骗案退款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退赃人员的问题:因为涉嫌犯罪被关押,家属可以代为退赃,这和本人退赃是没有区别的,一样享受到法律规定的减免措施。退赃后,家属或者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为被害人申请取保候审。
2、在什么阶段退赃:涉嫌诈骗刑事犯罪,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但是如果从被抓时就有退赃的打算,建议还是在侦查阶段退赃。因为如果罪行不重的话,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不需要在看守所羁押;即使不能办取保候审,公诉的时候检方也可以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从这些方面看,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退赃要好于法院开庭前。
3、退赃方式的选择:家属或者律师直接联系办案人员的方式比较好,家属自己或者与律师一起,直接找到办案人员,向他们提出退赃的想法,了解下一步处置措施。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诈骗案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刑罚执行结束后还需要还钱吗
1、诈骗案的犯罪分子被判刑,刑罚执行结束后还需要还钱。
因为判刑只是刑事责任,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2、还款的情况只是在判决前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
在判决后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简单说,如果判决都已经下了,不还款也没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减不了刑而已,绝对不会在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罚。
三、诈骗判刑出来后没钱还怎么办
1、诈骗判刑出来后没钱还,可以与受害人协商分期还钱。
诈骗罪犯罪分子,在被刑事处罚后,是不能免除其返还受害人合法财产,也就是退还诈骗所得的法定义务的。因为这是刑法的原则。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2、诈骗判刑出来后是有案底的。
诈骗犯出来说明是受到了刑事处罚,是刑事犯罪,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行为人如果带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并且诈骗他人财物的数额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时,公安机关就会对该犯罪行为人立案侦查,之后人民法院会结合诈骗的金额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犯罪行为人也会留存犯罪记录。
行为人利用非法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就可认为诈骗罪,应该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量刑一般是根据诈骗的数额来确定,一般数额较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上就是关于虚拟单被骗应该怎样退款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