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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05 次  来源:网络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方法有:有撤销权的一方也可以在对方作出追认权前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一方权利人有权在另一方行使撤销权前行使追认权,使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确定有效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想要有效应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我国部分合同只有满足形式要求,合同才具备有效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效力待定合同怎么处理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两种处理方法:1、若有权利认定待定的合同的人,追认效力待定的合同的,该合同从效力待定变为有效合同;2、如果有权利认定待定合同效力的人,不追认合同的,则合同归于无效。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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