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金和定金能不能退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给中介的定金是否能退
定金是否可以返还视情况而定。
所谓定金,即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购房认购书定金能退吗
如果买方依约交付了房款给卖方,购房认购书的定金能退;如果卖方违约不交付房屋的,定金也能退,且是双倍退还;但买方违约不履行购房认购书的,定金不能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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