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的见证人是什么
见证人是证明双方确实有签订合同,但是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第三人。见证人只是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但是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只有担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担责任。见证人是受当事人或利益关连人的请求,到现场对事项或活动进行见证,起到第三方证明力的作用。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口头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口头协议只要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内容的当事人自愿作出的,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诉良俗也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只要不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采用口头形式订立也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补充协议是指什么
补充协议是指对原合同的补充或变更。一般应明确约定,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确规定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发生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现内容需要补充,可以起草合同补充协议。拟定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几个必要的信息:双方基本信息需要全面具体;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协议补充或变更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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