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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是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72 次  来源:网络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是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是: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定其他特征等。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固有利益,二是信赖利益。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缔约过失四要件是哪些

缔约过失四要件指以下四个方面: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征是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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