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呢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3、显示公平的合同;
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什么情形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的。
二、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的。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民法典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一、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符的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什么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呢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