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合同当事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非合同当事人并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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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解除权一方合同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
无解除权一方合同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即使其行使了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解除行为也无效,另一方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合同。
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当事人随时解除肖像许是否可使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没有约定许可使用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该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肖像权许可使用的期限的,则当事人在期限届满之前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除非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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