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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96 次  来源:网络

一、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什么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如果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没有提前履行主要义务,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其他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一般合同成立是要通过哪些方法

一般合同自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就成立了;如果在签字、盖章、按手印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就成立了。

如果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则自获得批准时合同成立。

如果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则如果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则确认书签订时合同即成立;当事人不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则当事人通过信件、电报、电传作出有关内容的承诺时合同即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有效成立需具备的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有效成立的要件有: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是合格的合同主体。

(2)其次,合同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指的是,合同的订立过程、合同约定的内容等方面,应当是当事人出于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表达。

(3)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一方面,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应当是合法的;另一方面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目的应当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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