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合同的承诺书有没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承诺书是无效的,且自始没有没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书是合同的一部分,且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方法,所以是无效的。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没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没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没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没有什么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没有:
(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尽到提醒说明义务的,则该条款不能发生效力。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四)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没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三、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没有什么
1、质押物的所有没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没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质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质押合同无效。
4、质押物重复抵押的,质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质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质押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的,质押合同无效。
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质押合同无效。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质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质押合同也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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