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成立时间能约定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能约定的。当事人之间能对合同的任何内容进行约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之间能约定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能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成立就等于合同生效吗
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为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3.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5.合同成立后效力处于悬空状态,能否生效要看合同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即效力待定的合同。
6.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也即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成立未生效能解除吗
合同成立未生效能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办理手续后生效。当事人解除合同须协商一致,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能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同的成立时间能约定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