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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定金没有签合同是否能够退

发布时间:  浏览: 100 次  来源:网络

一、购车定金没有签合同是否能够退

购车定金没有签合同是否能够退应当视情况而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法律上定金合同是否是单务合同

法律上定金合同不是单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若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单务合同一般只有一方需要承担义务,故可判断,定金合同不是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没签购房认购书定金能够退吗

没签购房认购书是否能够退定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在商品房认购书里面通常会约定好定金条款,一般的情况就是购房者不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交纳购房款;

2、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就没收定金的,那么将来签了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就会抵充房款。

一、商品房认购书包含的内容如下:

1、认购物业;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

二、购房签约流程如下:

1、审核购房资格,同的城市对购房者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

2、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关于合同的内容和房源情况的规定及违约赔偿责任都要记录在合同中,或者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出现;

3、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办理商品房抵押和贷款事宜;

4、房管局贷款合同备案登记,通过备案来记录房源的产权信息,在房管部门存底留档,方便日后查询房源信息;

5、办理过户手续,律上对于产权的认定在于房产过户;

6、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贷款买房的人在拿到不动产证之后,需要带着不动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能够知道,如果遇到购车定金没有签合同是否能够退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能够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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