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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履行合同的义务可行吗

发布时间:  浏览: 35 次  来源:网络

一、代为履行合同的义务可行吗

代为履行合同的义务满足法定有效条件是可以的。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约定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吗

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请求他人代为履行义务的,是一种债务转移的行为。

债务转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产生效力。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让与性。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

3、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等条件。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代为履行合同的义务可行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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