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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  浏览: 95 次  来源:网络

一、私了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私了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

如果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违背法律的工伤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违背法律的工伤赔偿协议无效。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工伤赔偿协议是无效的。

任何协议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需要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订立,如果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就应当认定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显失公平的协议签了是否具有效力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合同可诉请法院撤销,即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据此定义,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包括:

1、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

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主观上的要件);

2、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显不公平(客观要件)。衡量双方利益是否公平,应以合同订立时的情况加以确定。

如果合同在订立以后,因市场行情变化使价格发生涨落等,除非出现了情势变更的情况,否则当事人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而要求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私了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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