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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应当采取的形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51 次  来源:网络

一、保证合同应当采取的形式是什么

(一)主从合同的形式

(二)主从条款的形式

(三)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

(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对保证的内容没有明确的约定,所以要按法律的规定来推定保证的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由此可见保证合同是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因此属于要式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三、保证合同是不是诺成性合同

保证合同是一种担保之债,属于比较典型的诺成性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诺成性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保证合同应当采取的形式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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